穗埔发改核准〔2026〕10号
****关于**市**区九佛街五村七片(莲塘村、重岗村、燕塘村、蟹庄村、山龙村)**村改造项目(埔联片区)首期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市**区九佛街五村七片(莲塘村、重岗村、燕塘村、蟹庄村、山龙村)**村改造项目(埔联片区)首期配套道路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市**区九佛街五村七片(莲塘村、重岗村、燕塘村、蟹庄村、山龙村)**村改造项目(埔联片区)首期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街道五村七片埔心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196.55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及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368.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8.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4.98万元,预备费65.19万元。出资方式为企业自筹资金及**村改造专项借款,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建设期为17个月,2026年5月至2027年10月。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穗规划**预选〔2025〕8号、用地预审意见穗规划**预选〔2025〕8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请**开城梧栖****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开城梧栖****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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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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