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务及生产用车服务
项目名称:
****公司公务及生产用车服务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概况:
****位于****工业园区南区B1路东A5**,****开发区13公里、至**区约40公里,西南至**县城40公里,为保障公务及生产经营用车需求,拟对公务及生产经营用车服务进行采购。车型包括轿车6台、商务车2台、面包车2台、皮卡车1台,每车配置1名驾驶员,其中1台面包车作为调度车配置驾驶员2名,共12名驾驶员。 项目估算:684万元(含税,税率9%) 服务期限:2026年7月20日至2030年8月20日。
项目类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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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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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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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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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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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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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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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乘用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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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1.配置车辆 (1)5座小型客车,6台,品质等同于或优于大众帕萨特、**等品牌车辆,排气量1.8升以下、购车价格18万元以内。 (2)(6~9座)商务车,2台,品质等同于或优于别克、广汽传祺等品牌车辆,排气量3.0升以下,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 (3)9座面包车2台,品质等同于或优于金杯、**等品牌。 (4)皮卡车1台,品质等同于或优于长城等品牌。 配置共11台车辆,以上配置车辆全部要求半年内新车(以车辆出厂日期为准),配备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2.配置驾驶员 配置12名驾驶员,其中1台调度面包车需配置2名驾驶员,其余车辆每车配置1名。 3.超出约定范围临时性用车服务(包括燃油费、过路费、食宿费、停车费等),据实结算,预估3万元。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五)所属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依据为《中国石****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称为可不招标事项,可不进行招标:“......(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采购方式按照《中国石****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非招标采购方式包括直接采购。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6-16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6-19
项目负责人:
周千力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
091****1570
项目负责人邮箱:
zhouqianli@petrochina.****.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
赵斌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0931-****511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zhaobin-ls@petrochina.****.cn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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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