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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和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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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和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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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工作需核查高标准农田底数面积为37.11万亩(含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永农未建高标面积9.55万亩。 1.工作内容 (1)已建高标准农田保有量。以省级下发的项目清单为基础,核查本区域2011年以来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现状,摸清实际保有面积(现状为耕地且位于禁止建设区域外的高标准农田)。 (2)高标准农田待建潜力。以本区域未建高标准农田的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范围,核查本区域具备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面积、空间分布。 (3)**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通过内业分析和实地核查的内容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2.工作要求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厅、******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1139号)等相关文件,以省下发的工作数据为基础,通过内业分析、实地核查确认等方式,县级应对本辖区区域内全部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和待建地块情况100%核实确认,其中实地核查比例应不少于应核查总面积的30%,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填报核查记录情况表。结合高标准农田底数核查工作基础,以**县为单位编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