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省道**至**公路莫莫格至月亮泡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本项目位于**省**县,为原有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 41.117km,全线利用旧路升级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时速 60km/h。项目地处****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与缓冲区,2020 年 7 月开工,2022 年 7 月竣工,总投资 20002.36 万元,环保投资 250 万元。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于 2016 年 3 月获批复(吉环审字〔2016〕17 号),本次验收调查由**省****公司编制,**省****公司完成现场监测。工程施工内容略有优化调整,未发生重大变更,相关手续齐全。
项目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全面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施工期采取洒水降、设置移动声屏障、施工废水回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表土留存防护等措施,避开鸟类繁殖期施工,同步开展环境监理。运营期完善排水系统,配套防渗事故池、加强型防撞护栏等风险防控设施,沿线设置限速、禁鸣及警示标识,同步实施植被绿化与水土保持工程。所有临时占地均完成复耕、植草等生态恢复工作。
2026 年 5 月开展的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沿线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空气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达标,湿地水力连通正常,区域生态环境未受明显影响。
施工及运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与投诉,沿线公众、过往司乘均认可项目环保工作,对道路通行及综合效益表示满意。项目配套风险应急体系完善,物资、预案、演练均落实到位,环境风险可控。
本项目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风险防控设施运行正常,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监测数据全部达标,环境管理体系健全,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公示期限:20 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
3.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现场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反馈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