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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和**人民路、康盛路等20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地区和**人民路、康盛路等20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
一、招标条件
本 **地区和**人民路、康盛路等20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和****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市政道路9.768公里,中小桥3座,桥梁总长约为65米,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中水、电力排管、弱电排管等附属管网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001
标段(包)名称: **地区和**人民路、康盛路等20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1项(近三年指2023年6月至今)。类似业绩指市政综合工程中标价12000.00万元以上(含12000.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住建部门平台业绩查询截图(对省级及以上平台无法查询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业绩发生地住建部门业绩属实文件)、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业绩需反映出项目(施工)负责人)。 标书代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6年06月17日到 2026年07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维吾尔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5日11:00 标书代写
2.递交方法:请到**维吾尔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5日11:00 标书代写
2.开标方式:不见面 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标书代写
七、其他公告内容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2.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放入“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近三年内(2023年06月15日至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否决投标,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将否决其投标。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时间段应为投标人参加所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如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提供以上网址查询信息截图、****公司名称、截图时间等信息(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维吾尔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本项目计划工期为480天。 5.本项目总投资为2480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 6.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如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与投诉请投标人按照《**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建[2024]2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152****8658 标书代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地区和** |
地 址:****地区**市****社区****花园二期面朝楼房三楼电梯右侧 |
| 联 系 人:惠先生 |
联 系 人:黄敏 |
| 电 话:193****1777 |
电 话:0903-****900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2026年06月1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