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宿连航道**段扎下镇明庄村房屋拆除残值公开转让 |
|
| 标的物 基本情况 |
标的详情 |
宿连航道**段扎下镇明庄村房屋拆除残值 |
| 挂牌底价 |
¥****000元 |
|
| 竞价方式 |
1.现场增价加价; 2.每次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整数倍; 3.自由竞价期:30分钟; 4.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80秒。 |
|
| 成交方式 |
最高价成交 |
|
| 注: 1.报价方式:现场由工作人员发放号牌,意向转让方进行现场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挂牌底价,后续的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的最高价,竞拍结束后,意向转让方依次签字确认所拍的最终价格。 |
||
| 项目概况 |
1.转让方名称:**** 2.所在地:**县扎下镇明庄村 |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正**土地房****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06月16日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67元 |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3.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转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意向转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胡汉雨 150****1536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转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转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转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5.意向转让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转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转让方承担。 8.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 二、其他 1.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开具正式票据)。 1.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转让方交付的全部建筑物及构筑物清运出场,确保拆除范围内的地面为素土状态。若不按时完成,每延迟一日,罚款500元。若因中标人原因延迟工期,除按照中标价格收取旧料款外,另处以中标价20%的罚款。 2.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所产生的旧料、废料均由受让方自行依法依规处置。受让方在过程中应保持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清运完成后,应将所有旧料、废料清除现场。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搬运费用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垃圾及材料运输、存放不合规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3.在拆除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合同》中要求的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转让方对拆除及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负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4.中标人在中标后需报工程安全员一名(有资格证),每个参与施工的人员需戴安全帽,凡是交拆的房屋要有警示牌、警戒线、防护网,转让方将组织检查,发现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将罚款500元/次。运输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方必须按建设和环保部门要求,做好“扬尘”管控,自备“雾炮,跟随作业,并将已拆除但未及时运走的渣土等废料进行覆盖,确保达到建设和环保部门的要求。 |
|
| 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1、企业法人和建筑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转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造成项目转让失败的/中标候选人弃标的,不得参加该项目二次转让的投标;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转让方承诺的事项。 |
|
|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 2.其他备查文件(如有)。 |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及其他: 1.时间及地址: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18时00分止。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公司****【**县金瑞大厦八楼】报名(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联系方式:195****5088(同微信号)。未按上述规定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不具备竞价资格,相关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价时间:2026年6月23日14:30 3.竞价地址:****1楼会议室 4.竞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6)交易保证金汇款单据。 (7)其他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金额:汇款时须备注竞买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 开户行:****银行扎下支行 账 号:3213 2203 0120 1000 0024 35 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2.意向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的; (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7) 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履约行为的; (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①开户行:****银行扎下支行;账号:3213 2203 0120 1000 0024 35;账户名称:****;缴纳时备注为:宿连航道**段扎下镇明庄村房屋拆除残值公开转让-成交价款。缴纳完成后凭缴款截图领取成交确认书。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签订合同后,转让方方可交付标的物; 4.于缴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五、成交单位的相关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方在开标现场,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评委费按实支付。标书代写 2.资产评估费用:5000元。 六、其他 1.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3.参加本项目竞价的应在规定时间前到达竞价地点,迟到、未到的按照弃权处理,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
|
| 联系方式 |
转让方 |
**** |
| 胡汉雨 150****1536 |
||
| 代理公司 |
**** |
|
| 彭淼 195****5088 |
||
标的信息
| 序号 |
房屋名称 |
面积(㎡)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加幅度 |
备注 |
| 1 |
位于宿连航道二级航道整治(**段扎下镇明庄村)红线范围内 |
47476.46 |
****000 |
200000 |
1000元或其整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