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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通告 |
| 名称: | 关于**县仁里至洪富村道路及连接线综合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4-01-31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
****政府:
**县仁里至洪富村道路及连接线综合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项目申报的****社区、杨柳社区、五龙社区、郎家溪村,瀛洲镇仁里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5.5619公顷(其中耕地1.9350公顷)、未利用地0.0038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648公顷。以上合计批准用地5.7305公顷,用于**县仁里至洪富村道路及连接线综合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不得改变批准用途和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确实落实补充耕地,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三、你县要确保项目布局和规模将统筹纳入依法批准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你县要按《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按标准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补偿费用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 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同时,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
此 复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