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6万吨再生聚酯颗粒及6万吨特种再生聚酯纤维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065
地 址 :****中心**街西侧
电子邮件 :****@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6万吨再生聚酯颗粒及6万吨特种再生聚酯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高****工业园**山路666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位于**市**县高****工业园**山路666号,总占地面积68293.3m2,企业于2025年通过司法拍卖收购******公司永久占地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临时建筑和宗地、不动产内的生产设备、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动产。企业现有年产60000吨再生差异化涤纶短纤维和年产12000万米化纤面料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验收投产一期年产30000吨再生差异化涤纶短纤维(即特种再生涤纶短纤维,也为特种再生聚酯纤维)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其余生产线均未建设。****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实施改扩建,内容为:1、新增一条年产30000万吨再生涤纶短纤维生产线,两条再生涤纶短纤维生产线增加均化增粘工序。2、新增年产6万吨再生聚酯颗粒生产线,生产的再生聚酯颗粒(即泡料)全部自用,不外售,作为再生涤纶短纤维的生产原料。3、现有的年产12000万米化纤面料项目不再建设,供热方案由原****园区集中蒸汽供热管道供热,拆除原有天然气锅炉。 技改项目以再生PET瓶片/切片、废PET长丝、废PET布条为原料,通过团粒、干燥、螺杆熔融挤出、过滤、均化增粘、纺丝、冷却成型、卷绕落桶及纺丝后处理等工段年产特种再生聚酯纤维(即再生涤纶短纤维)60000t(产品质量执行《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维》(FZ/T52025-2012)中相关标准)。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3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团粒废气、转鼓干燥废气、熔融/过滤均化增粘废气、纺丝废气、上油卷绕废气、高温煅烧炉废气、油浴/水浴/牵伸/蒸汽加热废气、卷曲/蒸汽预热废气、热定型废气,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NMHC、乙醛等。泡料团粒废气经“水喷淋+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DA005”处理;升级改造,前纺废气经“冷凝(均化增粘工序)+水喷淋+除雾+三级活性炭吸附+35m 高排气筒 DA003”处理;后纺废气经“水喷淋+静电式油气分离器+三级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DA004”处理排放。处理后的有组织废气中 NMHC 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浓度限值;有组织废气中乙醛、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中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乙醛及污水站的硫化氢、氨等。采用加强厂房密闭性,保持门窗关闭,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无组织废气中 NMHC(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4和表 9 中排放限值,乙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标准限值;NMHC(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含油蒸汽冷凝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排水等。项目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含油蒸汽冷凝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排水****处理站(隔油+气浮+物化沉淀+生物接触氧化+二浮沉淀+过滤沉淀法)处理达到企业自行制定的回用水要求后,100%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 A 标准(含 2025 年修改单)后排入**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车间内泡料机、转鼓真空干燥机、单螺杆挤出机、纺丝箱体套组、均化增粘器、高温煅烧炉、牵引机、热定型机、打包机等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空压机等公辅设施,噪声源强在 70~90dB(A)之间。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拣废料、煅烧炉灰渣、吹洗灰渣、废熔体胶块、废丝、废组件、废包装材料、喷淋塔沉渣 、生化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回收综合利用。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油剂、废油桶、浮油(渣)、废机油 、废活性炭、冷凝废液。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依托现有扩建 1 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50m2)、1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 30m2)。其中一般固废仓库严格按照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各单元地面采取分区防渗处理,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库、生产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系统、应急事故池、油剂存放区等;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其他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以及一般固废仓库等;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其他区域等,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各区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在厂区内设置 1 个监测井,定期检测地下水水质,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制定相应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措施。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泡料车间、前纺车间、后纺车间、污水站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确定为 50m、50m、50m、50m,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厂界南侧的火炉岭,距离厂界最近距离约 73m,距项目泡料车间、前纺车间、后纺车间、污水站的最近距离分别为 240m、300m、126.8m、364m,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