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企业法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并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受让方纸质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3、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后,自行完成标的的交接工作。受让方清运资产,须听从转让方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受让方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受让方违约处理。 4、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等关键信息。 6、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及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10、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