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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社会保障局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 名称: | 关于同意******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清单式管理的批复 |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6-15 |
| 发布日期: | 2026-06-15 |
******公司:
你公司《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岗位审批清单式管理申请报告》已收悉,批复如下:
一、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保障厅关于颁发《**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第225号)和《关于在全市实施特殊工时岗位审批清单式管理的通知》(宣人社秘〔2022〕164号)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这3个岗位实行不定时计算工时工作制,并纳入清单式管理。
二、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时,应安排好员工的休息,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三、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清单式管理要在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注明,并于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妥善保管企业与职工协商和公示等相关资料备查,在有关部门检查中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件:特殊工时岗位审批清单式管理目录
****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特殊工时岗位审批清单式管理目录
| 实行特殊工时制单位名称 | 列入清单式 管理时间 | 实行不定时工作岗位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及计算周期 | |
| 岗位名称 | 计算周期 | |||
| ******公司 | 2026年6月11日 | 高级管理人员 | ||
| 销售人员 | ||||
| 技术服务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