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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县二源化工年产0.6万吨乙二醇锑和1.2万吨钛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2026年7月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5-****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中心1楼(336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 1 | **县二源化工年产0.6万吨乙二醇锑和1.2吨钛催化剂项目 | ****产业园 | **** | 江****公司 | 2026-6-17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县二源化工年产0.6万吨乙二醇锑和1.2万吨钛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