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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的有关规定,****将其年产1000吨塑料编织物及遮阳网、450万平水泥毯、100吨塑钢线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塑料编织物及遮阳网、450万平水泥毯、100吨塑钢线项目
建设单位:****
通信地址:**省**市**区安德街道**路以南土工材料产业园
建设内容:项目属于**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1440m2,总建筑面积11440m2,已购置拉丝机、圆织机、裁剪机等设备共计87台/套,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700吨塑料编织物。项目实际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2025年7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公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宋经理136****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