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编制完成《**市**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市**片区****地块位于**市尹庄镇五龙路与经八路交叉口西北角,场地南临五龙路,西临思平二期小院,北临耕地,东北临耕地,****砖厂。地块面积为20458.52m2(约合30.68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904032°,北纬34.537413°,地块周边主要存在的企业为**市新星五龙加油加气站、****医院****砖厂。
二、调查结论
1、地块位于**市尹庄镇五龙路与经八路交叉口西北角,场地南临五龙路,西临思平二期小院,北临耕地,东北临耕地,****砖厂。地块面积为20458.52m2(约合30.68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904032°,北纬34.537413°。地块四周为道路、学校和居民区等。
根据《**市**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的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R)中二类居住用地(R2)之住宅用地(R21)”。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范围内土地属于**市尹庄镇,历史上曾作为商服用地、耕地和工业用地使用。
****砖厂,原料及产品单一,无化工毒害组分;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现象;周边1km范围内企业对地块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综合判断该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地块构成影响。
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须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联系电话:152****8805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联系电话:177****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