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恒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检测OBD设备及环保车间检测线路“明管明线”改造(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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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检测OBD设备及环保车间检测线路“明管明线”改造(第二次)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环保检测OBD设备及环保车间检测线路“明管明线”改造(后宅站)第二次

2、项目预算:650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

1、机动车尾气排放专用OBD诊断仪:4台;

OBD诊断仪需具备全面的数据读取和检测功能,应支持读取多种OBD通讯协议的车辆发动机信息,需符合HJ 1237—2021《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4.2.3.3 的要求:OBD 诊断仪应支持但不限于读取符合以下通信协议的车辆 OBD 信息: ISO 9141、ISO 13400、 ISO 14229、ISO 14230、ISO 15031、ISO 15765、ISO 27145、SAE J1850、SAE J1939、SAE J1979 等。

OBD诊断仪必须满足《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的标准要求。

联网要求:OBD诊断仪应具备向检测线主控计算机传输数据的功能。同时,检测软件需具备防篡改功能,确保检测过程数据可追溯。

2、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车间“明管明线”改造: 5条检测线;

需符合:浙市监评〔2026〕3 ****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力现场评审指导书》的通知要求:附件1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评审影像资料留存要求(一)通用要求中的设备连接“明管明线”布置规范。

明管布置要求(气路系统)

排气分析仪、不透光烟度计、氮氧化物分析仪等设备的取样探头至分析仪样气入口的采样管路,必须全程暴露可见。

管路应采用地上架设方式,使用专用支架或桥架固定,确保无遮挡、便于检修。

管路连接处需密封紧固,不应有旁通管路、交叉线路,采样管路总长度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明线布置要求(电路与通讯系统)

排气分析仪、气体分析流量计、转速计、气象站等仪器至工控机的通讯线路及电源线,必须全程暴露可见,处于视频监控范围内。

每条通讯线路两端需粘贴标签,标明线路功能、编号及去向;采样管路上需标注流向箭头及用途(如“汽油车排气采样”)。

3、备注: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上门进行设备联网调试及“明管明线”改造服务。提供的设备清单和服务内容在不改变现有联网软件厂家的****检测站软件系统进行无缝联网对接,实现该“无缝对接”所产生的所有接口开发、调试等费用,均须包含在供应商的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系统对接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能够在不改变现有联网软件厂家的情况下,****检测站软件系统进行无缝联网对接。若因设备或技术原因导致无法对接,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采购方式:直接订购

二、项目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项目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加盖公章);

3、系统对接承诺函(加盖公章);

4、供应商报价表(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可参照《附件1:项目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及报价清单》《附件2:系统对接承诺函》规范提供。

四、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06月21日 09时13分

五、报价时间

1、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6月17日 09时13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1日 09时14分加急标书代写

六、成交规则

直接订购,报价应包含设备、软件、配送、税费以及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若有多家符合要求的报价,将以不含增值税的报价(总价-税额)作为基准价,最低者作为本次的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人联系电话

0579-****4506

八、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技术服务费: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技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中标价(元) 收费标准
10万(含)以下 免费
10万以上 成交价格4‰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2-****1515(客服热线)、0579-****0081(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

附件:
附件1:(第二次)项目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及报价清单-.docx
附件2、系统对接承诺函.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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