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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开发区**东路66号地下车库(宁泰雅居地库)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06-17 11:00 |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1 17:30 |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 联系人 | 刘玲 | 联系电话 | 139****8588 |
| 主管单位 | |||
| 转让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 | 注册地(住所)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法定代表人 | 梅洋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0104MA7EEJ182L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 标的信息 | |||
| 标的名称 | 乌鲁木****开发区**东路66号地下车库(宁泰雅居地库)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出租 | 标的编号 | ****001 |
| 租赁价格 | 214704.00元/年 | 评估结果 | 214704.00元/年 |
| 转让底价 | 214704.00元/年 | 建筑面积 | 4267.69平方米 |
| 保证金 | 20000.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2026-07-01 17:30 |
| 评估机构 | **中立信房地产****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11-03 |
| 核准(备案)机构 | 乌鲁****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6-05 |
| 出租期限 | 2年 | ||
| 资产来源 | 规格型号 | ||
| 数量 | 0.0 | 购置时间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乌鲁****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号 | 高建集团党委纪【2026】10号;****集团总纪【2026】7号 |
| 国资监管机构 | 乌鲁****开发区(**市******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乌鲁****集团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租赁标的:位于乌鲁木****开发区**东路66号地下车库(宁泰雅居地库),建筑面积4267.69平方米,车位71个,用途:地库停车位经营,本次整体出租。2.挂牌底价为首年租金价格,租赁期2年,租金价格以本次挂牌的最终成交价为准。3.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时间:工作日均可。联系人:刘玲,电话:139****8588. 4.若只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按照挂牌低价协议成交,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5.承租后发生的一切纠纷或维修及水、电、暖气、燃气、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6.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7.地库设备设施、管线等修理费用及日常维修、巡检、消防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8.该地库正在使用,原承租人若有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10.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20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承租方报名或评估报告到期。11.该地库建筑面积4267.69平方米,本身设计和功能具有一定缺陷,建筑面积较大,公共区域占用面积较大,而实际车位只有71个,本次出租是按71个车位整体出租的价值进行出租。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法人主****公司、****公司、非法人主体的合伙企业、个体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为意向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检索截图)。3.意向承租方须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营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4.本项不接受联合承租。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成交十五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安全责任书》,缴款方式最少年缴,后期缴纳租金须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0日内缴纳。2.承租方应先缴纳房屋租金,后经营使用,首次缴纳租金的同时需一次性缴纳最终成交确认价20%取整的履约保证金。3. 交易保证金处置: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成交后承租方反悔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项目经办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91-****482 | ||
| 交易机构信息 | |||
| 交易机构名称 | **** | ||
| 联系电话 | 0991-****482、0991-****164 | ||
| 联系地址 | ****5楼50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