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集中供热高温水管网扩建二期工程管件材料(保温管)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货物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管理局 |
| 相关公告 | |||
| 2026-06-17 10:09 | |||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集中供热高温水管网扩建二期工程管件材料(保温管);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通力招【2026】第42号;
三、评标日期:2026年06月02日;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变更内容: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供应商质疑,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核实,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操作规程(试行)》濮财购〔2021〕31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采购人确认现顺延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元) |
| 聚氨酯保温**度聚乙烯外护预制直埋保温管 | **** | **省**市**区濮东产业聚集区新东**段 | ****208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樊红军、王光霞、刘**、申玉香、王业红(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37714.5元。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6年06月18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胜利路与昆吾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苗晓丽
联系电话:138****567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与绿城路交叉口向西100**
联系人:袁浩
联系方式:180****7877
监督人:****管理局
地址:**市**区人民路街道人民路33号
联系人:许家玉
联系方式:0393-****759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7日
| ●[中标结果公告] 顺延公告.pdf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