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
**名称:****公司准贸3000煤炭密封竞价采购(2026年06月17日)
**编号:****
需方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交易方式:煤炭密封竞价采购
交易时间:2026年06月17日 16:03:58至2026年06月17日 16:33:58
交货日期:2026年06月17日 18:00:00至2026年07月20日 18:00:00
交易保证金:固定金额500000.0元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7日 16:03:28标书代写
二、产品信息
交割方式:到厂交货
交割地:****电厂储煤场
| 产品名称 |
交易数量(吨) |
| 准贸3000 |
100000.0 |
三、考核条款
5.1 数量确认:以到厂过衡数量为准。
5.2 质量确认:以到厂化验结果为准。
5.3 煤种指标:低位发热量(Qnet,ar)3000千卡/千克;灰熔点(ST ℃)>1400;灰分(Aar%)<38;挥发分(Var%)<25;全硫(St,ar%)≤1.0;全水(Mt%)<15;粒度(mm)0-100。收货电厂合同期入厂煤按1000 吨一个批次化验结果作为计价依据。 如Qnet,ar>3000千卡/千克,每高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奖励(合同价/基准热值)元/吨; 如2800千卡/千克≤Qnet,ar<3000千卡/千克,每降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罚(合同价/基准热值)元/吨;如2700千卡/千克≤Qnet,ar<2800千卡/千克,每降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罚[(合同价/基准热值)*2]元/吨;如Qnet,ar<2700千卡/千克,每降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罚[(合同价/基准热值)*4]元/吨。
5.4 收货电厂化验结果显示热值低于合同热值300kcal/kg时,收货电厂及时通知乙方立即将供煤热值提供到合同热值;若合同期间出现热值累计三次及以上低于合同热值300kcal/kg时,累计来煤量按照批次每降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罚[(合同价价/基准热值)*4]元/吨,进行单独结算。同时电厂有权停止供煤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兑现率违约条款进行考核。合同期内因受天气等原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时,双方可发函决策免除对应考核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申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5.1 煤质异常处理:煤炭粒度最大边长超过基准粒度或者出现掺杂使假的(来煤含有大量沙,石、土、矸石、杂物的视为掺杂使假),甲方有权拒收,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5.2 入厂煤发现粘土块并且粒径超过基准粒度,视为乙方掺杂使假,一经发现,扣除当车进煤量;
5.5.3 单车抽样比对:汽车外购煤单车抽样时,将整车煤卸在平地并铺平,按照18点进行人工采样,采样量达到1025kg以上,作为全水化验和工业分析样品;
5.5.4 当人工抽样热值低于合同热值200大卡/千克小于等于300大卡/千克,处以扣除当车进煤量考核,合同期内出现3次以上情况,对乙方扣除3万元合同款(煤款);
5.5.5 当人工抽样热值低于合同热值300大卡/千克,每超一次处以扣除当车进煤量考核,对乙方扣除3万元合同款(煤款);合同期内出现2次扣除3万元合同款时,收货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6 合同供煤时间内,乙方设置专门协调人员,有异常30分内必须到现场配合处置,未能****电厂处罚意见;
5.7 全硫考核:收货电厂以合同期入厂煤化验结果作为计价依据。硫份按批次考核,(St,ar) ≤1.0%不作考核,(St,ar)>1.0%时,每超0.01%扣0.5元/吨。同时电厂有权停止供煤,并终止合同。
5.8 灰熔点(ST ℃)在合同期内进行抽检考核,如抽检发现ST ℃小于1400时,收货电厂立即停止供应商供煤进行整顿,如2日内仍无法供应合格煤炭,收货电厂有权终止合同。
5.9 全水批次考核:全水超过15%时,超出部分折扣吨数。所扣吨数在结算时从实际供煤量中减去。具体计算公式:扣减吨数=(X-15%)*Y,X代表该批次化验水分,Y代表该批次供煤量。
5.10 合同履约期内,若乙方累计****电厂日计划量的80%进行供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违约处理,如果确因非乙方原因不再执行本考核条款。
5.11 合同兑现率处罚规定:收货电厂合同期内以入厂过衡量为准,合同兑现率应≥80%,合同期满合同兑现率未达到80%(不含80%),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量×80%-实际供应量)×合同价×5%支付违约金,最大考核金额50万元,若在合同期间未供煤,则扣除违约金50万。如果确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兑现率低于80%,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执行上述考核办法。
5.12 乙方车辆入厂前****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综合部、发电运行部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入厂,入厂时不得私自替换司机和车辆,确保司机、车辆、卡和证一致;若发现不一致现象,一律收回该车的卡和证,不得再次入厂。
5.13 乙方车辆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公司综合部、发电运行部专人核实车辆、人员证件齐全、有效方可办理运煤车辆及人员通行证件。
5.14 乙方车辆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车接打手机,行车必须系安全带,下车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短裤短袖,进入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公司《汽车煤调度管理规定》和现行有效的相关管理制度。
5.15 ****电厂安全要求管理运煤车辆及驾驶员,如在拉运煤过程中出现交通安全隐患,需立即整改,****电厂管理,电厂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5.16 乙方运输****电厂区域内发生车辆损坏及任何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电厂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5.17 乙方车辆按照额定载重拉运,一个批次内保持重量一致,超出批次均值±15%的车辆均不计量,不予结算。
5.18 其他安全事项,以与乙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四、备注
联系人:赵容祺
联系电话:180****0957
发布单位:****
发布平台: 国能e商(网址:www.e-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