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
行政许可受理情况公告
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受理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的权利。
| 项目代码 | 办理事项 | 项目名称 | 申请 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评报告或验收书、表链接 | 备注 |
| **** |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 | ****振**伏发电项目(2次重大变动) | ****公司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城****发电厂上游、电厂生活区及**县**镇东义村那旁屯附近,中心地理坐标为地块一东经107度39分23.378秒、北纬23度14分14.005秒,地块二东经107度40分35.004秒、北纬23度15分50.059秒,地块三东经107度40分43.115秒、北纬23度15分13.675秒,地块四东经107度40分51.998秒、北纬23度15分32.678秒。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35MW,红线范围总面积627192.46平方米(940.78亩),共设14个光伏发电子系统,配置9台3300kVA就地箱式升压变和5台2700kVA就地箱式升压变,集电线路的电压等级为35kV。项目不**升压站,光伏场区通过35kV集电线路,****电站110kV升压站升压后并入电网。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5万元。 | 见附件 | 受理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 |
注:1.环评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对其内容负责。2.公示、听证、评估及现场核查等依法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3.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
受理、公告单位:****
联系地址:**县**镇文塔路91号
邮编:532799
联系电话:0771-****930
传真:077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