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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东岸新区(大站镇)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 ||
| 编制规划验收测绘报告等材料 | ||
| 一、建设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市东岸新区(大站镇)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主要针对**市东岸新区(大站镇)路域环境整治项目开展地基基础及见证送检检测。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检测类别:地基基础、见证送检等 2.服务标准 2.1供应商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检测的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 2.2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采购服务项目资金。 2.3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3.服务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落实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已建立了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对接,完成联网登记;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省外企业,应当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其他 |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 无 | ||
| 无 | ||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 ¥300,000元 至 ¥224,700元 | ||
| 1.乙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与甲方核对,最终金额按实结算。 注:采购人在前款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采购人不能按时支付的不视为违约。 | ||
| 否 | ||
| 否 | ||
| 2026-06-22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