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6〕42号、苏农计〔2026〕16号)及附件1-3《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下达表》、附件2-3《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表》中关于“种业发展—****种场生产能力测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选址合规:养殖场不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禁限养区范围内。
2、用地合法:具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手续。
3、资质达标:持有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祖代及以上繁育资质)。
4、环保合规:已完成环保备案或取得相关环保许可手续,且近二年无环保处罚记录。
5、信用良好:近二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无市场监管失信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不得申报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无正规种畜禽生产经营资质或近二年内种畜禽疫病检测不合格。
2、近二年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项目支持内容与建设要求
1、支持内容:支持符合****种场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本项目期内,完成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数量不少于 1万头(只)。
2、建设要求:
项目应严格对照省级下达的《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表》中“种畜禽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数量”指标执行。
测定数据需真实、完整、可追溯,并按国家种业管理要求及时上传至相关种业大数据平台。
项目建设期为 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项目完成后,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通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项目专项资金。
四、资金管理与绩效要求
1、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套取。资金使用需符合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报送资金支付凭证。
2、绩效监控:项目单位应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结束后,需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接受省、市、县组织的绩效评价和抽验。绩效评价结果将影响以后年度资金分配。
3、公示公开:项目申报、立项及资**排情况将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公开,确保阳光操作。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申报材料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请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同时,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报送至****。
六、申报提交材料清单
1、《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目标表)。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格式自拟,包含材料真实性、无违法违规行为、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等内容)。
6、合法合规的用地手续(复印件)。
7、环保备案或相关许可文件(复印件)。
8、其他佐证材料(如种畜禽来源证明、测定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等,可选)。
七、联系方式
****,郭永军,153****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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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县2026****种场生产性能测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