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促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院所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和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1.我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医院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置工作,保障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生态环境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批同意进行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101万元,年产生量约394吨。我单位自2026年4月27日起先后依法组织本项目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渠道正规、公示周期充足、流程公开透明、程序完全合规。本次采购文件所有技术参数、服务标准、商务条款均为国家及行业通用基础合规要求,无任何排他性、指向性、限制性及量身定制条款,****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但三次均因有效报名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未达到公开招标法定开标条件,全部按程序作流标处理。”2.医疗废物处置事关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属于民生底线工作,不可中断、不可停滞。若采购工作长期无法落地,****医院医疗废物无法规范、及时、安全处置,存在重大环保风险、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及合规风险,须尽快完成采购、确定承接主体,保障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连续稳定运行。3.经核实,医院本项目三次招标公告发布后,仅有****获取过采购文件;其公司地理位置位于**省******办事处大河村,距离我单位12公里路程,是**市辖区内唯一一家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1医疗废物),且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处置的企业,为避免因极端气候、长途运输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医疗废物处置不及时、运输过程中出现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向****实施采购。标书代写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办事处大河村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7日至2026年06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莫纯纯
联系电话:180****7781
联系地址:黔南州**市**路九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54-****376
联系地址:**省黔南州**市斗篷山路枣****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王锋莉、卢德锋、刘源
联系电话:133****7093
联系地址: **市**区友山基金大厦24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表.pdf (7.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