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经营主体:
为全面贯彻中、省、市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以培育现代经营组织为目标,******社、家庭农场规范化水**服务带动能力为出发点,******社、家庭农场的带动和服务能力,增加农户收入,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现就征集我县2026年省级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在我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在农业农村局备******社,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正常经营1年以上,****银行账户;
②纳入******社名录库管理;
③有**社章程、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④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⑤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无偷税漏税、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⑥带动力强,有联农带农机制。
2.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农场证书且符****农场:
①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银行账户;
②****农场名录库系统,****农场一码通赋码,****农场随手记APP;
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④带动力强,有联农带农机制。
二、支持内容
支持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
资金可用于项目主体从农业生产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的****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设施建设),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注册商标,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等。
不可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支付人员工资,购买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社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社成员。
三、申报材料
①**县2026年省级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②项目实施方案(按模版编制,附件2);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银行设立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⑥涉及设施农业用地或建设用地的提供相关土地手续;⑦其他有关材料等。所有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交********管理科。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上午12点前,过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实施主体进行补助,项目要求全部为**项目,项目未批复前不得建设;
2.******社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家庭农场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且实施主体需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
3.所有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扶持资格。
联系人:王磊 联系方式:029-****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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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