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2277
通讯地址:**县文化南路161****环境局**分局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 ******公司 | **县葛寨镇葛寨村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县葛寨镇葛寨村,占地面积5133.33㎡,属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1座商品混凝土搅拌楼、1座原料车间)、储运工程(原料筒仓、添加剂储罐)、辅助工程(利用现有房屋改造为办公楼、实验室)、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石粉筒仓、添加剂储罐、进料仓、输送带、搅拌机、砂石分离机、铲车、地磅、实验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砂、碎石、水泥、粉煤灰、石粉、减水剂、防冻剂;生产规模: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97.75万元。 |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回用”原则处理废水,加强厂区管理,严防“跑冒滴漏”。 ①采取雨污分流,厂区雨水收集后经雨水管**排;②出入车辆冲洗废水、厂区地面冲洗废水、生产搅拌设备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级机处理后进入沉淀池,回用生产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肥田。 2、废气。 ①1#生产线原料投料、落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②2#生产线原料投料、落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③1#生产线搅拌工序与粉煤灰、石粉筒仓工序合并设置覆膜袋式除尘器,水泥筒仓单独设置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各工序废气(颗粒物)处理后,合并经25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④2#生产线搅拌工序与粉煤灰、石粉筒仓工序合并设置覆膜袋式除尘器,水泥筒仓单独设置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各工序废气(颗粒物)处理后,合并经25米高的4#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①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②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定期清理妥善处置;③实验室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规范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