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县诸佛庵镇**河村阴排砂石路以工代赈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县诸佛庵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县诸佛庵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发包方式: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1、工程概况:主要内容有**砂石路、涵管、路基挡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约190.15万元。
2、预算价为:壹佰玖拾万零壹仟肆佰伍拾叁元玖角陆分(¥****453.96元)
发包价为:壹佰玖拾万零壹仟肆佰伍拾叁元玖角陆分(¥****453.96元)
九、资金来源: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十、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承包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承包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承包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承包人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承包人;
4、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承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项目中确认为成交人。
十二、采用直接发包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2020〕1675号),《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2021〕1852号),《**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该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充分发挥“赈”的作用,坚持“能用人工的不用机械,能用当****施工队伍,组织群众务工,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依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本项目不进行招标,采用“镇政府+****公司+当地群众”的村民自建模式实施。经会议研究,该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发包。
十三、拟定承包单位:
1、名称:****
2、地址:**省**市******村委会办公楼
十四、发包范围:本项目发包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
十六、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7日
十七、项目发包时间及地点:
1、发包时间:2026年06月23日9时00分
2、发包地点:****开标厅(**县**镇南**路18号)
十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994
地址:**县诸佛庵镇
代理机构:****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64-****516
地址:**县**镇南**路18号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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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