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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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7 11:27

**市各社会评价组织:

为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布局,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根据《关于统筹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169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产业布局、就业需求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业及等级

序号

职业名称

职业编码

等级范围

拟遴选

机构数量

1

电工

****

5-1

1

2

车工

6-18-01-01

5-1

1

3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6-30-05-01

5-1

1

4

装配钳工

6-20-01-01

5-1

1

5

有机合成工

6-11-02-15

5-1

1

6

制图员

3-01-02-07

5-2

1

7

橡胶制品生产工

6-14-01-01

5-2

1

8

机械设备安装工

6-29-03-01

5-1

1

9

铣工

6-18-01-02

5-1

1

10

涂装工

6-18-03-03

5-1

1

11

铸造工

6-18-02-01

5-1

1

12

混凝土工

6-29-01-03

5-3

1

13

冲压工

6-18-01-12

5-1

1

14

手工木工

6-06-03-01

5-1

1

15

电气设备安装工

6-29-03-02

5-1

1

16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6-18-01-07

4-1

1

17

焊工

6-18-02-04

5-1

1

18

汽车装调工

6-22-02-01

5-1

1

19

砌筑工

6-29-01-01

5-1

1

20

无人机驾驶员

4-02-04-06

5-1

1

21

锻造工

6-18-02-02

5-1

1

22

无机化学反应生产工

6-11-02-10

5-1

1

23

机床装调维修工

6-20-03-01

4-1

1

24

化工总控工

6-11-01-03

5-1

1

25

模具工

6-18-04-01

5-1

1

26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6-29-03-05

5-1

1

27

钢筋工

6-29-01-04

5-1

1

28

电子产品制版工

6-25-01-12

5-1

1

29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5-1

1

30

汽车生产线操作工

6-22-01-01

5-1

1

31

企业人力**管理师

4-07-03-04

4-1

1

32

电子商务师

4-01-06-01

5-1

1

33

劳动关系协调师

4-07-03-02

4-1

1

34

计算机维修工

4-12-02-01

5-1

1

35

劳务派遣管理员

4-07-03-06

4-1

1

36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4-04-04-02

5-1

1

37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4-04-05-01

4-1

1

38

动画制作员

4-13-02-02

4-1

1

39

职业指导师

4-07-03-01

4-1

1

40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6-25-03-00

5-1

1

41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4-04-04-01

4-1

1

42

养老护理员

4-10-01-05

5-1

1

43

保育师

4-10-01-03

5-1

1

44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4-10-01-01

5-1

1

45

家政服务员

4-10-01-06

5-2

1

46

营养师

4-14-02-01

4-1

1

47

健康管理师

4-14-02-02

3-1

1

48

医疗护理员

4-14-01-02

5-1

1

49

餐厅服务员

4-03-02-05

5-1

1

50

客房服务员

4-03-01-02

5-3

1

51

健康照护师

4-14-01-03

5-1

1

52

农艺工

5-01-02-01

5-1

1

53

茶叶加工工

6-02-06-10

5-1

1

54

园林绿化工

4-09-10-01

5-1

1

55

美容师

4-10-03-01

5-1

1

56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4-14-02-05

3-1

1

57

美发师

4-10-03-02

5-1

1

58

保健按摩师

4-10-04-02

5-1

1

59

中式烹调师

4-03-02-01

5-1

1

60

中式面点师

4-03-02-02

5-1

1

61

互联网营销师

4-01-06-02

5-1

1

62

民宿管家

4-14-06-02

5-1

1

63

茶艺师

4-03-02-07

5-1

1

64

前厅服务员

4-03-01-01

5-3

1

65

物业管理师

4-06-01-01

4-1

1

66

保卫管理员

3-02-02-01

3-1

1

67

评茶师

6-02-06-11

5-1

1

68

工具钳工

6-18-04-06

5-1

1

69

机修钳工

6-31-01-02

5-1

1

70

无人机装调检修工

6-23-03-15

5-1

1

71

人工智能训练师

4-04-05-05

5-1

1

72

职业培训师

4-07-03-05

3-1

1

73

全媒体运营师

4-13-01-05

4-1

1

74

物流服务师

4-02-06-03

3-1

1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按照“以产业定职业,以职业选机构”要求,本次社评组织遴选职业(工种)范围,在现有已备案的社评组织(备案号首字母为“S”)中公开择优遴选。

(二)遴选条件。

1.近1年(至2026年3月)正常开展评价工作,且近1年度质量评估星级为四星及以上或纳入整改已完成整改验收。

近3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1)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有严重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3年内民政部门年审不合格;(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内;(4)企业3年内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内。

2.承诺将质量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自愿接受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评估指标

1.机构信用与基础保障

(1)合规记录与业务匹配。近3年在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民政等部门无严重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备案职业(工种)与经营范围、行业属性相匹配,主营业务聚焦备案职业(工种)。同等情况下,主营业务和行业属性匹配度作为遴选首要参考因素。

(2)办公场地与设施设备。拥有与评价规模适配的独立办公用房,设档案室等专用功能区,基础办公设备齐全;场地符合基础安全规范要求。

(3)内设部门与人员配置。设立独立的评价工作内设部门,岗位职责明晰;设有考务、命题、考评、督导等核心业务岗位,专人定岗,配备充足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且保障核心专职人员数量;机构负责人熟悉评价政策业务,业务岗位人员业务熟练。

(4)管理制度与收费标准。内部管理制度符合人社部质量督导指标体系和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五个制度文件)等要求,覆盖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及监考、命题、考评、督导等各环节,且经本单位正式审定印发;制度内容贴合实际,可执行性强;建立评价政策业务宣传规范性审核制度,宣传内容规范;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公示并严格执行。

2.评价场地与核心能力

(1)考评场地与设施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全面机考,机考、实操考场均具备独立使用权,考位、工位数量、间距符合规范,与备案职业(工种)、评价规模相匹配;实操考评设备功能完好,适配试题考核标准和需要。考场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规定。

(2)试题**与题库管理。具备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和命题技术规程要求的题库**,专人保管、流程规范、安全可靠;各等级理论、实操题库题量达标,覆盖国家职业标准各权重模块,支持随机循环抽题组卷。

(3)关键岗位与人员配备。各备案职业(工种)配备规定数量、资质与能力匹配的命题专家及充足的持证考评人员、持证内部质量督导员;考评人员具备相应技术技能岗位经验,专业水平与考评职业等级相匹配。

(4)评价方案与能力适配。制定内容完整、要素具体的评价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岗位职责分工;评价规模与场地设施、人员配备的承载能力相匹配。

(5)评价开展与服务效果。已备案职业(工种)全面常态化开展评价、服务及时有效,评价合格率合理适当;评价与培训有机衔接,发挥就业促进作用。

3.命题规范与考评管理

(1)制卷规范与命题质量。每批次命题专家资质匹配,全员签订并严格履行保密承诺书;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试卷的时长、题量、题型结构符合规定,内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考核方式、时长、配分粒度合规;卷面设计和印制格式规范。

(2)考评规范与考核质量。每批次评价严格执行独立评分制、组长负责制、轮换回避制;操作技能考核实际考试时长达到卷面规定时长比例要求;严格依据评分标准阅卷,评分严谨细致,统分流程规范、结果准确。

4.考务规范与过程管理

(1)计划制定与报名审核。评价认定计划完整细致、信息准确、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报名资格审核严格规范,考生报名佐证资料详实、可查且归档完整。

(2)方案执行与风险防控。各批次评价严格按照确定的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监考、督导、考评、阅卷等各环节操作规范、流程有序,与方案安排一致。建立完善的评价过程质量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执行涵盖命题管理、评价实施、安全应急等方面防控预案,及时排查处置各类风险。

(3)考场管理与考风考纪。试卷印制、运送、保存、交接等流转环节管理严格、全程可追溯;考前向考生明确告知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制度;防作弊设施完备,理论、实操考场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画面清晰可辨;严格落实考生身份现场核查,考场井然有序。

(4)证书核发与数据报备。证书发放登记表存档完整、信息准确,发放记录可追溯;评价结果及证书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备,上传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平台。

(5)档案管理与配套设施。配备专用试卷保密柜、档案柜,保管场所符合安全要求;评价资料档案整理规范、分类明晰、管理有序,按规定期限保存,支持全流程追溯倒查。

5.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1)内部督导与问题整改。健全内部质量督导体系,落实评价全批次、全环节质量督导覆盖制度;督导记录完整准确,问题整改建议具体、明确;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闭环管理,过往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对账销号,全部整改到位。

(2)信息化建设与监管应用。机考平台功能完善,实现题库录入、随机组卷、人脸识别、信息化考试等核心功能,评价过程可监管、问题可追溯;机考档案保管规范,全过程可倒查,考试数据安全管理,严防泄露、篡改。

(3)持续改进与质量提升。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围绕报名审核、命题制卷、考务实施、考评阅卷、人员履职等方面,开展内部质量评估,主动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推动评价质量提升,不断优化评价流程和管理标准。

再评估遴选将按职业进行择优。申报未备案的职业,该职业评估时,主要依据基本条件和评估指标第1、2、5项,第3、4项依据机构该项整体评估评分情况。

三、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均含书面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电子版,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社评组织再评估遴选申报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

(二)备案期及20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手册,内设机构组织架构图及各岗位专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机构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评价工作风险防控体系、评价质量管控方案、评价规章制度。

(五)申报职业(工种)及等级对应的理论知识考试样卷、操作技能考核样卷各1套。题库**待技术评估时备查,无需提交。

(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承诺书(附件2)。

四、评估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符合条件的社评组织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可编辑电子版,两版一致),于6月25日前报送宣****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技术评估

市人社局组建专家评估组,对照遴选条件及评估指标,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问询答辩、能力核验等方式,开展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拟备案机构名单和职业等信息。

(三)结果公示

评估结果经审定,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示拟遴选备案社评机构名单和职业(工种)等信息,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经举报核实违规申报、不具备承接评价资质的,取消相应遴选资格。

(四)备案信息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将拟备案信息汇总上报省人社厅,按程序****鉴定中心审核备案并公布,原备案信息注销。完成全部备案程序的机构,实行“白名单”备案有效期管理。有效期3年,自出具备案回执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不自动延期。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谁申报、谁负责”原则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报送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备案后“减配降配”的机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再评估遴选资格或按程序终止备案。

(二)申报单位应立足主营业务,聚焦**市“2+3+4”现代化产业体系,并结合自身承载能力、自有条件、工作实际以及评价需求等确定拟备案职业,避免偏离主业、跟风卡位,坚持将评价质量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三)对于未通过此次遴选、具备相应承载能力的机构,可转为备案机构的分支机构或考核点;对于未申报参加、未通过此次遴选或未纳入此次遴选职业(工种)范围的机构,原备案期届满后,不再续期备案,符合其他终止情形的按相应程序办理。社评组织的法律责任不因备案终止而免除,仍需对已评价发证工作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联系单位:宣****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63-****917、****956。

附件:1.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申报表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承诺书

3.社会评价组织拟备案职业承载能力汇总表

****

2026年6月1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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