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浩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扩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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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扩建)
建设地点 东****社区银岭一路2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东****社区银岭一路2号。项目扩建部分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0m2,建筑面积3600m2,主要从事ABS塑胶粒、PC塑胶粒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ABS塑胶粒400吨/年、PC塑胶粒4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拟将熔融挤出、打版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将投料、混料、熔融挤出、打版测试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该类废气收集后一起引至“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碎料工序通过切实加强车间管理降低其影响。 2、项目冷却废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挤出、打版测试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3、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经破碎后回用****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均交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在三个月内完成本厂区内部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在市政排污管道接到本厂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6-06-17
联系人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769-****0383
通讯地址 **市樟木头镇银**路12号建设大厦九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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