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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82347F | 建设单位法人:朱君君 |
| 朱君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陶庄镇利胜工业区75号 |
| 扩建年产汽车零部件5万套、智能液压设备20万套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31-C3431-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陶庄镇翔南路31号 |
| 经度:120.782********999 纬度: 30.956********262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30 |
| 嘉环(善)建〔202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82347F001Y |
| 2026-03-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8234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182347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02MA2CUKE5XW | 竣工时间:2025-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汽车零部件5万套、智能液压设备2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汽车零部件5万套、智能液压设备16万套 |
| 企业目前喷塑、固化工序均为外协加工,部分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暂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生产工艺说明: 下料:对购买的原料管材、板材按照设计尺寸进行切割下料,利用切管机、剪板机或切割机进行剪压和切割,该过程会有油雾废气G1、切割烟尘G2、边角料S1、废皂化液S2和噪声N产生。切管机采用皂化液起到润滑和降温作用,企业购买来的皂化液需加水稀释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皂化液中的水损耗蒸发再添加水,直到需要更换皂化液时加入水的量约是皂化液的15倍,皂化液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进行更换,更换皂化液会产生废皂化液S2。 机加工:下料后的原料再根据产品需要进行机加工,利用折弯机和弯管机进行折弯,利用冲床进行冲压,利用钻床进行钻孔,该过程会有边角料S3、油雾废气G3、废皂化液S4、含皂化液金属屑S5和噪声N产生。在钻床过程中需添加皂化液起到润滑和降温作用,企业购买来的皂化液需加水稀释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皂化液中的水损耗蒸发再添加水,直到需要更换皂化液时加入水的量约是皂化液的15倍,皂化液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进行更换,更换皂化液会产生废皂化液S5。机加工后约60%的工件需进行焊接。 焊接:机加工完成后约60%的产品工件需通过全自动焊接机采用焊丝进行焊接,该过程会有焊接烟尘G4和噪声N产生。 抛丸抛光:用电动机带动叶轮体旋转,靠离心力的作用,将金刚砂抛向工件的表面,使工件的表面达到一定的粗糙度,使工件变得美观,或者改变工件的焊接拉应力为压应力,提高工件的使用寿命,约20%的焊接产品工件需采用自动抛丸机对工件进行抛光,该过程会有抛光粉尘G5、废金刚砂S6和噪声N产生。 打磨:约25%的产品工件焊接后无需进行抛光和打磨,60%的焊接工件直接进行打磨,打磨主要利用无心磨床(约占打磨工件的10%)或手持式打磨机(约占打磨工件的90%)对焊接后的焊痕进行打磨,手持式打磨过程有打磨粉尘G6、废砂轮S7和噪声N产生,无心磨床打磨过程会有油雾废气G7、含皂化液金属屑S8、分废皂化液S9和噪声N产生。 空气吹扫:在工件喷塑前,需对挂件进行空气吹扫,将打磨、抛丸抛光后带灰的工件进行空气吹扫,清理工件上的少量灰尘,在该过程中会有少量扬尘G8产生。 喷塑及固化:该工序企业目前均为外协加工。 产品检验:机械加工完成后的产品进行产品检验,该过程会有次品S12产生。 由于目前喷塑及固化均为外协加工,厂区内暂不涉及挂具清理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说明: 下料:对购买的原料管材、板材按照设计尺寸进行切割下料,利用切管机、剪板机或切割机进行剪压和切割,该过程会有油雾废气G1、切割烟尘G2、边角料S1、废皂化液S2和噪声N产生。切管机采用皂化液起到润滑和降温作用,企业购买来的皂化液需加水稀释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皂化液中的水损耗蒸发再添加水,直到需要更换皂化液时加入水的量约是皂化液的15倍,皂化液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进行更换,更换皂化液会产生废皂化液S2。 机加工:下料后的原料再根据产品需要进行机加工,利用折弯机和弯管机进行折弯,利用冲床进行冲压,利用钻床进行钻孔,该过程会有边角料S3、油雾废气G3、废皂化液S4、含皂化液金属屑S5和噪声N产生。在钻床过程中需添加皂化液起到润滑和降温作用,企业购买来的皂化液需加水稀释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皂化液中的水损耗蒸发再添加水,直到需要更换皂化液时加入水的量约是皂化液的15倍,皂化液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进行更换,更换皂化液会产生废皂化液S5。机加工后约60%的工件需进行焊接。 焊接:机加工完成后约60%的产品工件需通过全自动焊接机采用焊丝进行焊接,该过程会有焊接烟尘G4和噪声N产生。 抛丸抛光:用电动机带动叶轮体旋转,靠离心力的作用,将金刚砂抛向工件的表面,使工件的表面达到一定的粗糙度,使工件变得美观,或者改变工件的焊接拉应力为压应力,提高工件的使用寿命,约20%的焊接产品工件需采用自动抛丸机对工件进行抛光,该过程会有抛光粉尘G5、废金刚砂S6和噪声N产生。 打磨:约25%的产品工件焊接后无需进行抛光和打磨,60%的焊接工件直接进行打磨,打磨主要利用无心磨床(约占打磨工件的10%)或手持式打磨机(约占打磨工件的90%)对焊接后的焊痕进行打磨,手持式打磨过程有打磨粉尘G6、废砂轮S7和噪声N产生,无心磨床打磨过程会有油雾废气G7、含皂化液金属屑S8、分废皂化液S9和噪声N产生。 空气吹扫:在工件喷塑前,需对挂件进行空气吹扫,将打磨、抛丸抛光后带灰的工件进行空气吹扫,清理工件上的少量灰尘,在该过程中会有少量扬尘G8产生。 喷塑及固化:该工序企业目前均为外协加工。 产品检验:机械加工完成后的产品进行产品检验,该过程会有次品S12产生。 由于目前喷塑及固化均为外协加工,厂区内暂不涉及挂具清理工序。 |
| 企业目前喷塑、固化工序均为外协加工,部分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暂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区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一并纳入区域污水收集管网,经区域内管网送至西部****公司处理后排放 1、焊接烟尘采用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抛丸粉尘分别经2套旋风+滤芯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一起排放; 3、打磨粉尘采用吸风罩收集后再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本项目喷塑流水线设有自带的旋风+滤芯除尘回收系统,滤芯除尘系统尾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筒DA004排放; 5、本项目设有1条喷塑线,喷塑线设有一个U型双回程桥式烘道,烘道较为封闭,只设有进出口,烘道进出口上设置集气罩,烘道废气经“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6、本项目热洁炉废气通过热洁炉上方排气筒DA006排放。 7、全自动激光切割机产生的少量切割烟尘经设备自带的吸尘、滤芯除尘装置,滤芯除尘系统尾气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厂房隔声等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西部****公司处理后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水质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表1其他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1、由于目前本项目喷塑及固化工序均为外协加工,因此本项目先行验收涉及的废气主要是油雾废气、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及吹扫扬尘; 2、本项目少量油雾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切割烟尘经滤芯净化过滤后在车间内排放; 4、焊接烟尘与打磨粉尘一并通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5、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抛丸清理机将粉尘收集后再分别通过旋风+滤芯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一起排放; 6、少量吹扫扬尘在车间内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抛丸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最大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四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最大值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车间外1米处VOCs监测点无组织监控浓度均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1、厂区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布置在生产车间中央; 2、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强声源设备采用防震、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 3、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应及时维修; 4、加强厂区绿化,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5、对员工进行培训,文明操作,减少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焊接烟尘由原有的“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改为“与打磨粉尘一并收集进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整后仍可满足废气治理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675 | 0.135 | 0 | 0 | 0.068 | 0.068 | |
| 0 | 0.027 | 0.054 | 0 | 0 | 0.027 | 0.027 | |
| 0 | 0.0014 | 0.004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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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074 | 1.698 | 0 | 0 | 0.507 | 0.50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企业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表1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西部****公司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输送至西部****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塘。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水质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表1其他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
| 1 | 布袋除尘器 | 环评要求焊接烟尘、激光切割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打磨粉尘、抛丸粉尘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由于本项目焊接烟尘由原有的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改为与打磨粉尘一并通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因此焊接烟尘排放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1米处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先行验收涉及的废气主要为油雾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焊接烟尘、激光切割烟尘、打磨粉尘及抛丸粉尘。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抛丸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最大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四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最大值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车间外1米处VOCs监测点无组织监控浓度均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 1 | 降噪设施 | 本项目厂界四周昼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1、厂区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布置在生产车间中央; 2、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强声源设备采用防震、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 3、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应及时维修; 4、加强厂区绿化,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5、对员工进行培训,文明操作,减少噪声。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1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贮存过程要求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本项目先行验收涉及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石油烃≥3%的沾皂化液金属屑、废油桶、皂化液包装桶、废皂化液、废砂、废砂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手套或抹布及职工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砂、废砂轮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石油烃≥3%的沾皂化液金属屑、废油桶、皂化液包装桶、废皂化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手套或抹布暂未产生,产生后将暂存危废仓库,委托****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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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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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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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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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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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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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