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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我局2026年6月15日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县拟新增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意见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进行投票表决,投票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计票数,过半票视为通过。决定准予许可,现将许可结果公示如下:
经营范围:巡游出租汽车经营
经营区域;**县
车辆数量及要求:10辆比亚迪秦L 比亚迪秦PLUSEV(纯电动)
充电时间:30--40分钟
续航:500公里
技术等级:一级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限:经营期限8年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向****反映,并署名及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
联系电话:0990--****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