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农村生态环境巡查管控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潜水东路5-1五楼502-508
成交金额:5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县农村生态环境巡查管控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县农村生态环境巡查管控第三方服务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县境内,主要是对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环境整治、污染地块等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汇总后交办并跟进督促整改,排查污染源头,建立全县农村环境问题清单。现场核查上级交办的问题并跟进指导整改。对在省监测清单外的黑臭水体以及疑似黑臭水体进行溯源、排查、检测,提供检测报告,为整改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协助开展中央、省农村环境治理项目申报、美丽乡村创建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1年,采用1+1+1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双方同意续签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累计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中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包怀忠(组长)、刘海飞、杨荣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收取金额:1.05万元/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镇谷阳路东段
联系方式:181****2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谷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52-****019、151****3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建超(采购人代表)、杨欣(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电 话:181****2960(采购人代表)、0552-****019、151****356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