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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3、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6日二、澄清信息1、原磋商内容:二、响应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厂商认证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2、现磋商内容:二、响应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厂商授权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3、澄清内容: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厂商认证证书”更正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厂商授权证书”。
三、其他补充事宜磋商文件中凡是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以此变更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地址:**市崤山路与大岭路交叉口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136****6658招标代理:****联系人:罗女士尤先生联系电话:135********133****2078地址:**市伟业大厦五楼518室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