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国综10万千瓦风力发电+储能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审批
吉林-松原-乾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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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综10万千瓦风力发电+储能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发表时间:2026-06-17 14:37

**县国综10万千瓦风力发电+储能项目220kV送出工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县国综10万千瓦风力发电+储能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788****办公室)

传真:0438-****085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县国综10万千瓦风力发电+储能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县

****

**省****公司

本项目属重大变动后,重新报批环评项目。位于**省**市**县境内,由原来**1回220kV线路“T”接至才安线景字分线(位于10号塔)变更为接至才安线景字分线(位于15号塔),铁塔由14基增至19基。**线路导线仍然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线路仍钻越才富线位置才富线的070塔与071塔之间,地线采用OPGW光缆。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暴露(居民区)控制限值4kV/m、100μT的要求和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控制限值10kV/m,100μT的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二)施工废水和钻孔泥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池内沉渣定期清理并外运至指定渣场处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三)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苫盖、封闭式车辆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四)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沿线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农村地区1类(昼间55dB、夜间45dB)的标准要求。(五)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及时****处理场。(六)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减少占地面积,土方开挖**行表土剥离,分类堆放表土,采取有效拦挡、苫盖措施,尽量减少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毕后尽快回填利用表土和恢复植被。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