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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技术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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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技术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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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 号)等文件要求,1.对省级下发**县二十五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初步划定范围成果基础上,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对提出的相关意见进行整理、核查、佐证材料收集、反馈、图斑的修改。 2.开展野外调查:按照抽取至少3%的图斑(且不少于50个图斑数量)进行外业复核,重点复核近山、村镇周边、道路两侧等人为活动集中区域。 3.编制成果报告及报批,征求相关单位、公众意见,开展专家评审,****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履行报批手续。 4.未尽事宜可参考《****水利厅关于印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