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7
为改善与保护我区海洋渔业生态环境,补充渔业**,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根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银湖湾区规B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文件要求及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开展银湖湾区规B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增殖放流。
一、供应商要求
(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以及良好信誉的企业法人。
(二)供应商需具有水产苗种生产、水产品零售、批发等相关行
业的有效营业执照。
(三)提供的苗种供应场所须具有斑节对虾、黑鲷的孵化培育生产设施和技术能力的资质。
(四)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
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2009〕52号)要求,苗种供应商必须提供由“具有水产苗种药残检验资质的质检机构”对放流品种的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的“检测报告”。
(五)一年之内有两次及以上禁用药物****苗种场,以及拒绝抽****苗种场不得参与此次增殖放流苗种的投标工作。
(六)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准备好苗种,同时提供苗种产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出具水产苗种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将生产符合规格和质量要求的苗种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交货和验收。
二、预算及比选原则
(一)项目服务费用:根据**省****公司预算审核报告,最终审定价为386700元。
(二)比选原则:通过价格比选方式优先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三、以上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包含项目采购合同、项目采购需求书、项目预算审核报告。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供应商需提供报价预算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以上资料需进行密封并于2026年6月18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门市****管委会,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0750-****908、137****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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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