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子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13#地块拆除及零星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6-17 15:05:00 |
| 发布单位:中交二****公司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茄子溪城市更新项目13#地块拆除及零星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茄子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13#地块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13#地块拆除及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茄子溪项目13#地块拆除及零星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茄子溪项目13#地块拆除及零星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及其责任区的安全文明施工。 包件划分:1个包件。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其他要求:质量、安全环保等满足甲方施工及合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装饰装修工程贰级资质。 3.2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3年完成过1项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 3.3 主要履约人员最低要求:
具体详见合同专业条款6.1人员 3.4 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的1个包件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允许中标多个包件,招标人按包件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包件。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包件顺序,投标人在前****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包件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包件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包件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 17 日15时至2026年7月 22 日15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须向以下账户(账号:500********000002008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名称:中交二****公司**市**区茄子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缴纳购买标书费用,并备注包件信息:茄子溪项目13#地块拆除及零星工程标书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缴费后请将缴费凭证上传至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采购文件下载”页面,待招标人登记后,即可下载标书。招标文件发售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 7 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系统自动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招标人:****茄子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 地址:**市**区中交二****公司茄子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赵国栋183****4957(商务) 电 话:谢和祥159****1435(技术) 邮箱:****@qq.com 2026年6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