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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60/2026-02772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6-06-16 |
| 标 题 | 文溪路-鲈乡北路连接线工程(**市**区增减挂钩2026年第2501批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苏政挂(2026)16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
****政府关于文溪路-鲈乡北路连接线工程(**市**区增减挂钩2026年
第250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文溪路-鲈乡北路连接线工程(**市**区增减挂钩2026年第25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政呈〔2026〕7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文溪路-鲈乡北路连接线工程(**市**区增减挂钩2026年第25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区**街道。建新区总规模0.070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0709公顷(占用农用地0.0709公顷,耕地0.0044公顷)。实施方案使用**区2019年跨省调剂的0.0709公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指标下达文号为苏资规函〔2019〕101号。
二、同意**区将位于**街道的0.070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将批准的0.0709公顷建设用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文溪路-鲈乡北路连接线工程。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