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自然保护地支出—**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项目(生态显示屏和监控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30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自然保护地支出—**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项目(生态显示屏和监控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522万元
最高限价:19.5522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生态显示屏2块、监控设备2套、巡护巡查记录仪20个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总局网站、****法院****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标书代写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7日9点00分至2026年06月30日09点30分
地点:****(******酒店6楼)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请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至****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为确保能及时方便的联系到供应商,请供应商在资料中填写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酒店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30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酒店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区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2)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联系电话:0559-****383)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政务新区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9-****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酒店6楼
联系方式:0559-****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 工
电 话:055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