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人:****
二、招商项目名称:文创类商品服务商招商项目
三、招商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招商是指文创产品服务商项目,涉及经营服务****集团担当的部分动车组列车和部分高铁站点,产品价位和品种不作明确要求,后续双方商定,遴选一家专业的经营服务商经营服务。
| 包件号 |
门店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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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名 |
位置编号 |
面积(㎡) |
经营服务年(年) |
经营范围 |
技术条件 |
项目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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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2026-1D-1 |
**南站 |
3F25 |
108 |
1+2 |
文创产品零售店 |
电力 |
文创类商品服务商项目 |
| **北站 |
2F10 |
76 |
文创产品零售店 |
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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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站 |
以提质改造后现场编号为准 |
76 |
文创产品零售店 |
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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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 |
5F06 |
53 |
文创产品零售店 |
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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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车组列车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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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服务区域 |
经营服务年(年) |
经营服务 车底数(个) |
项目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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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包括**南、**东、**、佛**、**北、潮汕、****基地担当动车组列车);**地区(**南、**基地担当动车组列车);****基地担当动车组列车) |
1+2 |
≥250 |
文创类商品服务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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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营模式分为两个板块:一是在部分高铁站点进行经营服务,由招商方提供人员与服务和经营场地,并承担场地的水电费用,中商人承担场地装修(装修方案须报备招商人,招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设备维护、产品供应及配送到库(产品条码数不限,主要为非食品文创类商品,若包含食品类文创产品,其条码数不超过总条码数的30%,展销面积不超过30%)等费用,并提供产品销售技能培训、业务指导等,双方共同经营服务。****集团管内担当的部分动车组列车开展经营服务,由招商人提供人员与服务,竞商人供应文创产品(产品条码数限定为10个,为非食品文创类商品)并提供产品销售技能培训、业务指导等,双方共同经营服务;
2.招商人不向中商人做任何销售数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产生业务数据为准。
3.竞商人在现场评审环节需提供10个条码的文创产品,每个条码对应提供三份样品。同时,竞商文件中应体现相应的生产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代工厂等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以及版权持有或授权文件。现场提供的产品并非最终供应产品,最终供应的产品需经招商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供应。此外,最终供应的产品不得与动车组列车上目前经营的产品相冲突。(相关原件备查)
4.招商人与中商人以文创产品实际销售额作为本项目的经营收益,双方应按约定比例对该收益进行分配。门店板块和动车组列车板块均采用“保底收益金”与“经营收益分成”两者取其高的模式。
5.产品在交付招商人销售前,所产生的设计、生产、运输、仓储等一切费用由竞商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原材料费、人工成本、折旧费、运输费、仓储费等。
6.中商人负责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投诉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中商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7.文创产品的库房管理由招商人负责,文创产品的库房报损由中商人承担。
8.“1+2”年指的是通过公开招商的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一年期满后,若符合招商人续签相关条件,在维持原合同经营服务方式、条款不变的前提下中商人可用补充协议的形式再续签两年合同。中商人应在第一年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招商人提出续约申请,经招商人批复同意后方可续签合同。如遇铁路重大改革或生产经营模式调整,我方有权提前终止全部或部分网点、列车销售的经营服务。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竞商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竞商人企业实缴(实收)资本5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并加盖竞商人公章,包括但不仅限于验资报告、****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有效证明),如以外币形式注册的,以评审当日汇率换算。
3.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竞商人成立并运行满三年及以上,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水平,****政府机构的失信记录名录,遵守招商人制定的招商规则。
5.竞商人须持有版权的周边衍生品所涉及的IP(知识产权/系列)总数量不少于100个,或获得版权方授权的周边衍生品所涉及的IP(知识产权/系列)总数量不少于100个。(IP以省级及以上合规机构注册的作品著作权为准)
6.不同的竞商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竞商人:
(1)彼此存在关联关系的。
(2)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3)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5)具有****公司参与竞商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公司竞商)。
7.竞商人须提供相关****公司鲜章,原件备查。
8.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五、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六、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6日截止;每日上午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商文件获取:竞商人通过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招商平台(网址为https://zs.****.cn)报名,并以发送电子版(PDF版本)的形式将报名资料发至招商人邮箱,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经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的《竞商报名表》(请在下方附件区下载word版本)
(2)本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商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
(5)国铁招商网报名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竞商人公章,招商人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向报名竞商人预留邮箱发送招商文件(电子版)。报名结束后竞商人如未收到招商文件,应及时与招商人联系,对因竞商人原因未及时收到招商文件的情况,招商人概不负责。注:竞商报名表中联系人电子邮箱作为接收招商文件、招商评审相关信息、工本费发票等的唯一途径,竞商人须重视并留意邮箱信息,避免错过重要信息。
3.招商文件工本费,文件每包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商人可提供相应的发票。招商文件工本费必须对公转账、****公司账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招商文件工本费应汇向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铁路****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铁路支行
账号:440********100003954
(注:汇款时用途栏填写“××公司交纳****招商文件工本费”字样)
七、招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司工 020-****8688,吴工158****8526
电子邮件:****@163.com
地址:**市**区福今路6号大院科研楼208室。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以《评审通知》为准。
九、其他
1.招商人将不负责竞商人竞商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及费用;
2.所有竞商人必须遵守招商人制定的招商及评审规则;
3.竞商人与招商人****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相关事宜的纠纷,****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
为更好的参与本次项目,请客商下载下方附件区:竞商报名表模版及注意事项提示。
附件:
竞商报名表
瑞威高铁经(商)字〔2026〕4号
| 竞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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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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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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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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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姓名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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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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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我方已知晓招商公告中的所有要求,自愿参加本次招商项目的竞商,并承诺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在竞商过程中遵守招商人的各项规定和招商纪律,对违反招商规定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盖章: 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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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包件号 |
我方报名参加第( )号包件竞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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