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全域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EPC充电桩采购项目(第一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司法局2单元5楼5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全域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EPC充电桩采购项目(第一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510万元。报价需包含设备或货物或材料、运输、装卸、保险费、税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政策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政策。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7、根据**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8、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司法局2单元5楼503 )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登记表(附件中自行下载)到********司法局2单元5楼503)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如因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司法局2单元5楼503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2.****人民政府网(http://www.****.cn/)发布。
3.报名登记表以附件形式放在本公告后,各供应商报名时自行下载并按公告要求填写完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省**来****社区**大道5号
联系方式:0718-****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司法局2单元5楼503
联系方式:153****5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君
电 话:153****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