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供水能力提升项目(2026年供水管网新建与改造项目)监理标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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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被选取人:

现就**县供水能力提升项目(2026年供水管网**与改造项目)监理标澄清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取人应当在选取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选取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选取人、采购代****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6月25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三、监理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即响应费率为*.**%,如填报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将按四舍五入进行调整,调整后作为评审和中签费率。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选取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选取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被选取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被选取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被选取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被选取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儒林路与吴敬梓路交叉口东南240米

联系人:李博天

联系方式:0550-****2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唐宁公馆北门14栋102门面

联系人:缪玉洁

联系方式:150****1713

日期: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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