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江**区地上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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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15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1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1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6 00: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21 00: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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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市江**区地上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江**区地上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答疑回复: 1、问题一 :招标文件提及“评定分离”,但未明确细则及中标人确定方式。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湘发改公管规〔2025〕561号),****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委员会自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应推荐综合得分前3的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定标会议一般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招标人依据该办法明确推荐候选人数量、定标要素、定标方法(如票决法等)以及是否需要考察、质询等程序。 问题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中压、低压调压站不少于2公斤/平方厘米的业绩,小区内调压箱或者调压设备能否作为调压站业绩使用 回复: 问题一:本项目“评定分离”工作规则已明确评定分离的方法为:票决法。定标要素为:质询或考察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招标人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 问题二:小区内调压箱、调压设备属于庭院及户内支管配套设施,并非市政输配管网的调压站,不得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中压、低压调压站业绩。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鼎******管理站,电话0736-****109。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鼎****社区**路 联 系 人:黄道进 电 话:173****766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市**区美林街35号盐**生态园1栋3201、3202房 项目负责人:马劲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铃、**泽、何敏 电 话:157****2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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