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浦乡安置房应急供水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邀请
本项目为南浦乡安置房应急供水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 **** ,委托招标的代理单位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受邀请的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一、招标人项目概况:
招标人:****;
项目名称:南浦乡安置房应急供水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1400.00元
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
合同期限:3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事务所出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提供招标人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标书代写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函等);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3.未出现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6月 18日~ 2026 年6 月 25日(**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 分;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区水乡东路11号324室)或通过邮箱(****@qq.com)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10 时00分。标书代写
4.2提交地点:****(**市**区水乡东路11号324室)。
4.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投标文件份数:①纸质投标文件3份(一正两副),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盖章版的正本文件PDF1份。
注: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4.5开标时间:2026年 7月 8 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4.6开标地点:****(**市**区水乡东路11号324室)。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委托代理人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接收 。标书代写
五、招标办法和标准: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照闽财购〔2020〕11号及闽发改规[2023]7号的规定,本项目免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证金免交不免责,若投标人出现出现以下情形,招标人将按项目预算价的2%的进行索赔;若预算价的2%不能抵偿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投标的;
(6)投标人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不要求。
八、确认
请受邀请的投标人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 6 月 26 日17:30时前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联系方法:
招标人:****
地址: **省**市**县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6-****8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水乡东路11号324室
联系人:小林、小卢
电话:178****5192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