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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使用Ⅱ类医用射线装置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小岭村****医疗综合楼A单体(急诊楼)二层。地理坐标为东经112.****96655°,北纬35.****14539°。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旧院区原有设备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搬迁至新院区使用,安装于医疗综合楼A单体(急诊楼)二层DSA手术室内,对DSA手术室区域进行屏蔽施工,配套建设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求,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境保护及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
项目竣工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特此公示。
2026年05月11日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