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镇圩镇西侧风貌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3日
合同包1(**市**镇圩镇西侧风貌提升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计取,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收费费率为1.5%;金额100-500万元(含500万元),收费费率为1.1%;金额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为0.8%;金额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为0.5%,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代理服务费交纳后不予退回。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银行划账的形式支付。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开户行:****分行;账户名称:****;帐号:6535 5798 0486。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按******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收代支。,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市**镇圩镇西侧风貌提升工程)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市**镇圩镇西侧风貌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编号:****】由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规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1(**市**镇圩镇西侧风貌提升工程)代理服务费金额:3.882242(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市**镇圩镇西侧风貌提升工程)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7日
名 称:****
地 址:**市**镇繁华路1号
联系方式:130****5932
名 称:****
地 址:**省**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1卡
联系方式:0760-****0676
项目联系人:胡晓霞、郑稳霞、苏洁玲、罗瑞涛
电 话:0760-****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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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