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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省/**市/**县/丰源店乡/兴顺店村 旧村 | ||
| 2026-06-17--2026-07-01 | ||
| 单价挂牌 | 标的物数量10 亩 | |
| 30000 元/年 | 流转期限1 年 | |
| 30000 元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否 | |
| 集体 | 设备类型生产设施; | |
| 丰源****猪场出租项目 | 坐落**县丰源店乡兴顺店村 | |
| 猪舍有2间,5间住房,1间库房,水电齐全 | 使用年限||
| 5年 | ||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一、标的情况: 1、****猪场,占地面积10亩,位于兴顺店村旧村,属于兴顺店村集体所有; 2、标的不允许二次流转; 3、原有附属设施设备情况及处置办法: 现有猪舍2间、5间住房、1间库房,水电齐全,归村集体所有,允许承租方使用,产生费用自理 ; 4、新增附属设施到期后处理办法:合同期内承租方若新增加附属设施,需与村委会协商并签订附属协议,约定到期后权属问题; 5、用途:用于养殖。 二、竞价流程: 1、挂牌公告期:2026年6月17日至7月1日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按照流程组织交易。 2、受理报名时间:报名人在2026年6月17日至7月1日(截止当日下午16点整)完成保证金交纳并进行资料填报。注意:截止时间16点整,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 保证金交纳:****银行****银行、银行大厅将此项目的保证金汇****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户名:****交易中心,账号:508********018223,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报名人资料填报: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汇入保证金账户的回单(如需证明是本村村民,需携带本人户口簿),****交易中心填写资料。公司报名:****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公司公章、受让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如委托办理需要)、汇入保证金账户的回单,****交易中心填写资料。 三、竞价时间和地点:报名人请于2026年7月3日上午10时30分准时到****交易中心竞价室现场进行网络竞价。报名人当日备足竞价资金。 四、 联系电话:冯龙龙 137****1343标书代写 | ||
| 出让方 | ||
| 已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同意 | ||
| ****政府同意 | ||
| 丰源店乡 | ||
| ****0724A****31934 | 所在地区**省/**市/**县/丰源店乡/兴顺店村 | |
| **省**市**县丰源店乡兴顺店村1组1号 | 法定代表人冯龙龙 | |
| 网络竞价 | ||
| 否(不放弃) | ||
| 30000 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其它 | ||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一、标的情况: 1、****猪场,占地面积10亩,位于兴顺店村旧村,属于兴顺店村集体所有; 2、标的不允许二次流转; 3、原有附属设施设备情况及处置办法: 现有猪舍2间、5间住房、1间库房,水电齐全,归村集体所有,允许承租方使用,产生费用自理 ; 4、新增附属设施到期后处理办法:合同期内承租方若新增加附属设施,需与村委会协商并签订附属协议,约定到期后权属问题; 5、用途:用于养殖。 二、竞价流程: 1、挂牌公告期:2026年6月17日至7月1日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按照流程组织交易。 2、受理报名时间:报名人在2026年6月17日至7月1日(截止当日下午16点整)完成保证金交纳并进行资料填报。注意:截止时间16点整,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 保证金交纳:****银行****银行、银行大厅将此项目的保证金汇****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户名:****交易中心,账号:508********018223,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报名人资料填报: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汇入保证金账户的回单(如需证明是本村村民,需携带本人户口簿),****交易中心填写资料。公司报名:****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公司公章、受让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如委托办理需要)、汇入保证金账户的回单,****交易中心填写资料。 三、竞价时间和地点:报名人请于2026年7月3日上午10时30分准时到****交易中心竞价室现场进行网络竞价。报名人当日备足竞价资金。 四、 联系电话:冯龙龙 137****1343标书代写 |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 刘琦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77****0313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