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省****干渠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一期一标)物联感知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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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17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3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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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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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省****干渠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一期一标)物联感知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省****干渠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一期一标)物联感知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四点、设备安装清单中的备注:货物参数最终以图纸为准,参照图纸所需配套的辅材及土建相关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统一考虑。变更为货物参数以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报价包含图纸所有采购和施工等全部内容。 2、补充图纸(见附件) 3、第五章供货要求已重新上传(见附件) 4、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3日上午9:00。标书代写 本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次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先导路69****广场A-8栋101至502 联 系 人:高秀月 电 话: 139****2665 传 真: 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7楼 项目负责人:梁巨权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黎贵兰、朱操(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55****3880 传 真: 0735-****982 电子邮件: /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 址:****岭大道27号 电 话: 0735-****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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