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10号)要求,**江****公司张家坝矿山比照协议出让处置剩余**量事宜经我局2026年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同意**江****公司张家坝矿未有偿处置的**量比照协议出让方式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园区集中办公区6号楼B
二、受让人
名称:**江****公司
场所:**市香水乡**村一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8163799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江****公司张家坝矿山
开采矿种:石灰岩
生产规模:350万吨/年
地理位置:**市西屏镇
新增未有偿处置**储量:3593.9万吨
出让收益:6687.34万元
采矿权范围:面积0.408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该矿山2026年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时,其《**省**市张家坝矿山石灰岩矿**储量核实报告》(绵评审〔2026〕3号),显示未有偿**量3593.9万吨。依据《**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10号)第十五条规定“已设且进行过有偿处置的采矿权,涉及动用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量时,比照协议出让方式,按以下原则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矿种目录》外的矿种,经核实有新增**量时,及时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要求,******局组织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对未处置**量收取采矿出让收益6687.34万元。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提出。
联系人:晁温馨
联系方式:0816-****522
联系地址:**市涪**园艺山集中办公区6B(****)
六、公示的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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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