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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环境局关于对****扩建喷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机构: 生态****监测中心)
索引号:
文 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政策**务服务
有效性: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6-06-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546
传 真:022-****1018
通讯地址:****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环境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扩建喷漆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工业园翠浦道1-1号 |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环****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在租赁厂房内**一条喷漆生产线,并依托现有17.1万套/年的宝马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生产设备用于理想汽车内饰件生产,设计年产理想汽车内饰件30万套(包括仪表板15万套、门板15万套)。本项目建成后,现状17.1万套/年的宝马汽车零部件生产线不再进行相应汽车零部件生产,其他产品产能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大气: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废气经收集后,引至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处理,通过现有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TRVOC、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的标准。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氯苯、酚类、二氯甲烷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排放限值。苯乙烯、乙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本项目裁切除尘工序产生的粉尘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引至现有滤筒除尘净化设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中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 本项目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漆工位滤袋+滤盒初步过滤,进入新增“沸石转轮+RTO”设备进行处理,通过新增18m高排气筒DA009排放。TRVOC、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面涂装”行业的标准。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基异丁基酮、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新增喷漆废气治理设施RTO燃气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中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本项目漆面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引至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通过新增18m高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中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 经核实,排气筒DA008、DA009、DA010颗粒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且每两个排气筒高度和大于两排气筒间距,需进行等效计算,经计算等效排气筒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异味不会对厂界处有较大影响。 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外排总量不新增,厂区外排水量和水质与现有工程一致,污染物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新增噪声源在经降噪和距离衰减后的贡献值叠加现状噪声值后,西侧、北侧的昼间和夜间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的昼间和夜间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阻燃纸、废塑料(含下脚料和不合格产品)、废砂纸、废滤筒、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公司处理,处置途径可行;本项目产生的废稀释剂、废过滤介质(含漆渣、滤盒滤袋)、废沸石、废涂料桶、废机油桶、废机油、沾染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途径可行。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具有可行性,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对本项目原辅料以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等进行危险性识别,筛选风险评价因子。本项目新增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本项目所用涂料中的丁醇、乙酸乙酯、丙酮和新增“沸石转轮+RTO”设备所需天然气,厂内废稀释剂、设备维护所用的机油、产生的废机油等其他风险物质种类和存量不新增。 本项目涉及的物料存在潜在危险性,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泄漏事故以及火灾事故带来的次伴生影响,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进行相应的应急措施。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扩建喷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