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能源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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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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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1项整改任务****负责的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煤基固废处置难题破解乏力。矸石、粉煤灰等煤基固废位居**省工业固废产生量之首,2024年共产生约3.2亿吨,超全省工业固废产生总量的六成。督察发现,**省煤基固废问题长期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对巨量煤基固废处置工作缺乏顶层设计和有效办法。省发展改革、工信、能源、自然**、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不清、协同不够,未按《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综合利用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煤基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不畅,2024年利用量1147.4万吨,仅占产生量的3.6%。矸石井下充填工作推进缓慢、政策支持引导力度不够,2024年全省715****煤矿,仅有19座建有井下充填设施,矸石充填量占产生量不足0.5%。2024年规上企业有1.5亿吨煤基固废通过填沟造地方式进行填埋,但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求不统一,管理不规范,填埋过程中问题多发,有的还违规占林、占地。****公司、****公司,晋****公司等多家企业违规占林、占地,大量倾倒填埋矸石。**市**县粉煤灰填沟造地项目违规占用林草地284.3亩,抑尘、防渗不到位。****公司粉煤灰堆场超出环评批复面积120余亩,违规堆存粉煤灰120万吨。

二、整改措施

1.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省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全面梳理本市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基本情况,将本市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纳入省规划,做好规划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2.市工信局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鼓励建设煤矸石、粉煤灰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到2026年底,推动一批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提升增量利用能力。

3.市能源局推进绿色开采试点工作,做好矸石充填技术试点推广工作,2025年完成2座煤矿矸石充填建设试点。

4.****环境局开展全市以煤矸石为主的大宗工业固废排查工作,形成全口径清单及全市堆场“一张图”。

5.******局加大执法巡检力度,依法依规****公司违规占地、占林、大量倾倒矸石行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煤基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选址用地,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随意倾倒煤矸石、粉煤灰占用耕地林地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省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相关建议。

2.2025****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推进全省煤炭绿色开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完成**义棠倡源煤业和**华瀛天星柏沟煤业2座煤矿矸石充填建设。

3.2026****规资局、环保局、应急局、矿山监察**局六处转发了《****煤矿井下充填开采实施意见》;组织各县(区、市)能源局、各办矿主体企业召开了专题会议,****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充填开采实施意见,对2026年充填开采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到**柏沟开展充填开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调研指导;印发了《2026年度煤炭绿色开采工作方案》。截止目前,全市有**义棠倡源煤业、**华瀛天星柏沟煤业、**平舒煤业和**新元煤炭4座煤矿企业建成矸石充填开采系统;确定**白羊岭煤业和**七元煤业2座煤矿矸石充填系统正常建设。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共10****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责任单位):0354-****036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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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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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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