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峨山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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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6-06-15
****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配煤12万吨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峨山彝族****社区居民委员会(****厂区内)。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恒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已建设完成的封闭式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1000m2,内设原煤堆场、成品堆场、生产加工区等,通过购置配煤机、装载机以及煤质检验设备等设施,进行不同品质原煤的混配,不涉及洗选和破碎工段,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配煤12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和设备焊接烟气。通过采取定期洒水降尘、车辆进行篷布遮盖、控制车速、使用尾气达标车辆等措施,减缓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仅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设备安装,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施工期人员清洁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容积约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施工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2:00、夜间22:00~6:00施工)、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对强噪声源设置简易隔声罩、棚;避免在施工现场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出入场区车辆限速禁鸣,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控制车速以及同一时间进出车辆的数量。施工期噪声影响为短时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厂区垃圾收集点,由化念镇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能外售的外售,不能外售的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焊接废渣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煤堆场(含堆场装卸料扬尘)、成品堆场(含堆场装卸料扬尘)、配煤废气、车辆运输扬尘和进出车辆尾气。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原料堆场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厂区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清扫,规范堆存,文明装卸,最大限度降低堆场物料堆存量和物料落差。

(2)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加盖顶棚,堆场内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清扫,规范堆存,文明装卸,最大限度降低堆场物料堆存量和物料落差。

(3)配煤工段布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厂房内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洒水抑尘,厂房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清扫。确保项目运营期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4)运输路面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减少车辆运输扬尘。

(5)通过使用尾气达标车辆,进场车辆减速慢行,定期检查检修车辆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60m3),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预处理后,通过2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晴天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雨天暂存于中水池(5m3)内,待晴天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车辆清洗用水经配套建设的三级沉淀池(60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噪声污染源来自配煤机和装载机,噪声强度在80~90dB(A),噪声控制措施为:(1)合理布设生产车间,使强噪声设备远离车间边界,尽量选用噪声值较低、环保型加工设备;对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合理布局设备,因震动而产生的噪声源,增加避震橡胶垫;(2)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定时加注润滑油,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3)加强作业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4)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强车辆驾驶员的环保意识,尽可能减少鸣笛次数;(5)夜间禁止生产,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为沉淀池煤泥、废机油及生活垃圾。沉淀池煤泥统一收集后作为在建配矿项目的原料进行配矿;生活垃圾统一袋装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1)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物质下渗进入地下水,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2)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设置围堰并铺设防水漆,项目危险废物收集于收集桶中,且产生量不大,若发生泄漏事故,经危废暂存间围堰收集后,可将风险控制在危废暂存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项目厂区进行硬化处理,整个生产工序均布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车间内布设洒水降尘装置,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厂区防渗,严禁项目原料煤和成品煤露天堆存。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日常做好设备管护,洒水清扫抑制粉尘扩散;通过人工巡查、视频监控排查车间与危废暂存间隐患;危废暂存间依规建设,固废分类归集,台账详实记录信息,统一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优化生产用料与设备,全线采用防爆电气设施防范粉尘爆炸;实时监测粉尘浓度,超标即刻处置;健全设备管养制度,定期清理积尘,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同时搭建应急组织,配齐救援物资,快速处置突发状况。企业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峨山分局备案。企业在运营期间应不断完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实现企业联防联动,减少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其影响危害可控制在厂区内,其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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