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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向我局申报了**县农村供**乡一体化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我局已组织专家进行了设计方案审查,为了执行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相关规定,履行规划公众参与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县县城。
二、规划条件:用地性质:机关团体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容积率:≤2,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高度不高于18米。
三、设计方案及主要内容指标: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13.58平方米,其中地上425.48平方米,地下0平方米。方案指标:容积率0.845,建筑密度:37.14%,绿地率20.41%,建筑最高7.6米。
公示时间:7天,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203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203室(原******局)
联系电话(传真):0930-****613
邮编:731400 ****